扶持领域:适用于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对示范性强的项目、服务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市场化应用重点示范工程给予扶持。
补贴条件:
(1)主要发起股东是在香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从事经营不少于3年并依法缴纳利得税或依法免税;
(2)主要发起股东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前海设立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年;
(3)以合资形式设立的,香港投资者符合本条(一)款对股东的资质要求,且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1%;
对单个港资项目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采用财政资助方式扶持的,资助额度按企业申报时实缴注册资本的50%予以资助。
每个试点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直接扶持方式。对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对产业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重大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采用多种方式扶持。其中采用财政资助方式的占大多数。
申请材料:
1.项目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香港控股股东的注册登记证书;
3.1主要发起股东是在香港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的,提交由香港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主要发起股东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或免税证明。涉及两个以上股东的,提交控股股东的上述证明材料;
3.2主要发起股东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含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提交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前海公司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5.前海公司验资报告与财务报表;
前海公司商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背景说明、产品与服务、行业与市场分析、市场份额与竞争优势、管理团队、发展目标等)
详情欢迎咨询巫经理,咨询热线:13560799960(微信同号)